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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 员工入职体检时查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司能否以此为由终止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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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中国有较多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司能否在招用工体检项目中设置肝功能检查项目?如果员工入职检查时查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司能否以此为由终止录用?”
(日资IT企业•总经理)

  • A
  • 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

但除国家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除了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招用或辞退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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